脊髓损伤是由于脊椎骨折或错位而引起的脊髓损伤。其原因在我国多为跌伤、暴力砸撞、体育和火器利器伤;在国外多为车祸和运动损伤。发病率在我国北京地区为6人/100万人口;在发达国家为10-50人/100万人口。此病致残率极高,伤后多遗留截瘫或四肢瘫,以及二便和性功能障碍,并发症也多种多样。但采取与不采取康复措施的后果大不相同,历来是康复医学中重点病种之一。
一、康复治疗:
(一)早期处理
1、神经外科与骨科处理,治疗的关键在于早期解除脊髓的压迫,提供脊髓恢复的条件,使脊髓损伤本身的病理进程不是病理性加重,而是有可能逐渐恢复,为了明确损伤的部位,程度与范围,除了常规的X钱片,运动功能等检查外,有条件的医院还可应用CT扫描或核磁共振等。
脊椎骨折脱位必须整复,恢复椎管的正常管径,同时还要固定,以解除损伤对脊髓的压迫,恢复脊柱的稳定性,为康复创造条件。
2、预防和治疗并发症。脊髓损伤后,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很多,高位四肢瘫痪常因并发症,造成死亡,应及时预防与治疗。常见的并发症有:呼吸系统感染、泌尿系统感染、皮肤压疮、关节挛缩畸形及异位骨化、深静脉血栓等,要及早积极预防,出现并发症则要迅速治疗。
(二)后期康复
一、康复护理
对截瘫患者的护理是否合适,往往影响到整个康复计划的效果。护理工作的完成,有赖于医务人员和病人家属长期不懈的努力。必须教会病人和家属一些简单易行的护理方法。
1、皮肤护理:
必须经常保持皮肤清洁,避免身体局部长时间受压,要定时为病人翻身,已坐轮椅者要经常自己撑起身体。对有皮肤障碍者,尤其要注意预防褥疮,要经常视皮肤有无变红破坏。褥疮一旦出现,必须及时处理,防止扩大,并促进早日愈合。已允许起床的患者,要注意在治疗和活动过程中避免烫伤和挫伤、擦伤。使用支具或夹板者要警惕压迫和摩擦损伤局部皮肤。
2、体位处理
为防止挛缩畸形,患者宜卧于有垫褥的硬板床上。身体要保持正确位置,其要点是按照疾病的特点,将肢体安放在与挛缩倾向相反方向的位置上,而且瘫痪肢体不要受压。仰卧膝下不宜放枕踝足要用尺板、沙袋或小腿后夹板保持于功能性中间位,并注意被褥下压的影响。要鼓励病人多采取俯卧位,逐渐增加俯卧时间,直到能在俯卧位睡眠,还不仅能防止和矫治下肢屈屈挛缩,亦有助于预防褥疮发生和促进膀胱的排空。对痉挛较明显的患者,还要在卧床或长时间坐位时经常用枕头、软垫等将两膝适当分开。
3、被动运动
在主动运动能力基本恢复之前,必须经常给患肢各关节作全范围被动运动,以保持关节动度和牵伸软组织。伤后早期开始每日一次作被动运动,能防止下肢浮肿的发生或使其迅速消散。后期痉挛严重者,通过反复的被动运动可以降低肌能力,以便于接着进行功能运动。已形成异生骨者,被动运动更是保存动度所必需,否则静止会加快动度丧失。当下肢恢复部分肌力时,仍须进行被动运动,但要先将关节主动活动至最大可能范围。然后再被动活动至全范围。由于截瘫患者易发生跟腱挛缩与下肢内收挛缩,必须重点牵伸跟踺,与将下肢外展,使两膝分开,以利于日后进行站走训练。
(三)康复训练
使截瘫患者重新站起来,恢复其生理解剖功能,目前仍是难以攻克的课题,但是临床上通过康复训练和矫形器等的应用,已能使具有残存能力的截瘫患者重新站立起来,获得自理生活的能力,使他们有可能回归家庭和社会。
1、急性期康复训练
(1)时间
在临床抢救告一段落生命体征和病情基本平稳,脊柱稳定即可开始康复训练。
(2)训练方法
急性期(伤后8周内)主要采取床边训练方法。
(3)主要是防止卧床并发症(制动综合征)如预防肌肉萎缩,骨质疏松、关节挛缩畸形等,为今后康复治疗创造条件。
(4)训练内容
A、肢体良好位置,此期内患者卧床时应保持体位处于良好的功能位置,以防止关节挛缩和畸形。
B、卧床时体位变换,对患者应定时变换体位,一般每2小时翻身一次以防止压疮形成。
C、早期坐起及起立训练,对脊髓损伤患者脊柱稳定性良好者应早期(在伤后/术后)周左右,开始坐位训练,每日2次,每次30min至2小时,视患者床头抬高从300开始,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,如头晕、眼花、心慌、无力、恶心等。如无不良反应可以将患者每天床头升高150,一直至正常坐位900并维持继续训练,如有不良反应则应将患者床头调低,回复原体位。以后减少升高的角度及速度,使患者逐渐适应后,再缓慢抬高床头使患者坐起,完成训练。起立训练宜在伤后/术后等3周以后开始进行,患者经过坐起训练后,训练效果良好,无直立性低血压等不良反应即可考虑进行起立训练。训练时应保持脊柱的稳定性配戴围腰训练起立活动。具体训练方法为患者站立斜床(起立床),起立训练从倾斜200,开始角度渐增,8周后达到站立900,训练时同坐起训练一样,应注意观察患者反应,防止直立性低血压反应发生,如有不良反应发生,应及时降低站立斜床的高度。
D、被动关节活动训练,对瘫痪肢体应进行被动关节活动训练,以防止关节挛缩和畸形的发生。
E、呼吸及排痰训练,对颈髓损伤呼吸肌麻痹的患者应训练其腹式呼吸运动,咳嗽咳痰能力以及进行体位排痰训练,以预防及治疗呼吸系统并发症并促进呼吸功能。
2,恢复期不同损伤水平患者的康复训练以完全性脊髓损伤为例:
1)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C4及C4以上的患者
A、患者特点此类型患者四肢肌、呼吸肌、躯干肌完全瘫痪,需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,但C4与C1-C3情况不同,C4患者生存功能比C1-C3好。
B、治疗方法与训练
(A)训练患使用环境控制系统CECUJ。这类患者四肢无功能,需应用环境控制系统来提供生活服务。日训练患者用口棒,控或气控操纵使用ECU。
(B)躯干和下肢完全瘫痪无功能。
(C)上肢有三角肌、肱二头肌尚有功能,可完成部分运动动作,但缺乏伸肘关节以及前臂、腕、手的活动功能。
C、治疗方法与训练
(A)训练患者利用辅助工具进食,如利用手支具及C型ADL箍套套在手上,在套中插入匙,利用患者屈肘动作可将食物送入口中。
(B)训练患者利用手的粗大移动功能拨动电动轮椅扶手上的杆式开关,手控操纵电动轮椅。
(C)训练患者在他人帮助下完成从床到轮椅间的转移(如屈肘用上肢勾住家人的颈部,再由家人协助转移身体)。
(D)利用三角肌等施行手功能重建手术后,训练患者的伸肘及拇食指侧捏功能等。
3)能部分自理生活,需中等量帮助的C6患者
A、患者特点
(A)患者可屈肘、伸腕,但伸肘功能不良,不能屈腕,屈指和抓握。
(B)手功能丧失。
(C)躯干和下肢完全瘫痪。
(D)肋间肌瘫痪,呼吸储备下降,身体耐力差。
此类患者功能特点为:能独立驱动手轮圈改装后的轮椅,坐位时能给受压部位减压防止压疮;利用床栏能翻身;上肢屈肘勾住系于床脚的绳梯或头上方的三角框架可以坐起;利用腕驱动抓捏矫形器和ADL套箍能进食、梳洗、清洁上身;借助于自助具,上肢能穿衣、写字、打字;能打电话、能用滑板作身体转移,但患者仍然主要是轮椅上活动,自己不能步行。
B、治疗方法与训练
(A)训练患者自己穿简单的改制过的衣服。
(B)利用头上方的三角框架或横木作转移活动,将上肢屈肘勾在头上方的三角框架或横木上,悬起臀部再转移到他处。
(C)训练患者使用加大手轮圈摩擦力的轮椅,因患者手不能抓握,而用掌根部推动轮椅手轮圈,故患者不能使用光滑的轮椅手轮。另外患者手无感觉,应戴手套保护,防止手腕部受伤。
(D)训练患者使用手驱动抓捏支具,应用支具作抓捏动作,可抓物写字和完成一些ADL动作。
(E)手功能重建手术后训练患者上肢和手的功能,如伸肘、拇食指对捏、手抓握等功能。
4)能自理生活,在轮椅上能独立活动,但不能走路,只能作治疗性站立的C7-T2患者。
A、患者特点
(A)上肢肘关节屈伸活动良好,但手指功能仍较差(C8以上水平)或上肢功能完好。
(B)躯干控制无力。
(C)下肢完全瘫痪。
(D)呼吸储备不足。
此类患者功能特点为能在床上活动和进行轮椅转移。生活自理方面能大部分或完全独立,能驱动标准轮椅自由活动;能独自照料大小便和察看容易发生压疮部位的皮肤;能独立使用通讯工具、写字、穿衣等;可从事在家中能够进行的工作或轮椅可以靠近的坐位工作’少数人能用背支架及KAFO在双杆内站立。
B、治疗方法与训练
(A)坐位或在轮椅中的减压动作训练,每隔0.5~1h撑起身体、防止受压部位发生压疮。
(B)训练使用滑板作各种转移活动,如利用滑板做轮椅与床之间的转移。
(C)肌力增强训练。训练三角肌、胸大肌、肱三头肌,尤其背阔肌是骨盆和下部脊柱相连的重要桥肌更要着重训练。
(D)抓握力弱的患者,训练使用腕驱动抓握支具。
(E)训练患者斜床站立。
(F)训练和增强上肢与手的功能,提高生活能力,如做增强上肢肌力和耐力的训练,患者操纵轮椅的平衡和控制技巧,轮椅过马路边沿的训练等。
5)能自理生活、在轮椅上能独立,并能进行治疗性步行的T3-h患者。
A、患者特点
(A)上肢功能完全正常。
(B)肋间肌无瘫痪,故呼吸正常,身体耐力增强。
(C)躯干部分麻痹,上肢完全瘫痪。此类患者功能特点为:生活能自理,能独立驱动标准轮椅自由活动,能独立进行轻的家务活动,可以从事坐位的职业,在步行功能上用KAFO和双腋拐作治疗性站立和行走。
B、治疗方法与训练
此类患者训练重点在于站立及治疗性步行。
(A)双杆内训练站立及步行。患者穿戴KAFO,腰背矫形器及使用双腋拐,在步行双杠内训练站立平衡及重心移动和逐步行走。
(B)双杠外训练站立及步行。
(C)训练外侧踏步及后踏步。
6)能自理生活,在轮椅上独立,并能进行家庭性功能步行的L1-2患者。
A、患者特点
(A)上肢运动功能完全正常。
(B)躯干稳定。
(C)呼吸肌正常,身体耐好。
(D)下肢大部分肌肉麻痹。
此类患者功能特点生活自理能力良好,能做上述各种动作活动,用AFO和肘拐或手杖可进行家庭性功能性步行。但在做长久户外活动时,为减少体力消耗及行动方便,仍常使用轮椅代步。
B、治疗方法与训练
(A)做双杠内站立行走训练,训练时佩戴AFO及使用肘拐或手杖。
(B)双杠外训练站立及行走,作迈至步,迈越步及四点步训练。
(C)训练外侧踏步及后踏步。
(D)在不平的地面上练习行走,提高步行能力。
(E)训练上下楼梯。
(F)训练上下斜坡,跨过马路镶边石,越过门槛。
(G)在垫上练习安全跌倒及爬起,然后过渡在平地上练习同一动作。
7)能自理生活,在轮椅上能独立并能作社区功能性步行的L3及L3水平以下的患者。
A、患者特点上肢及躯干功能完好,但下肢仍有部分麻痹,使用手杖及穿戴AFO或者不用任何辅助用品可作社区性较长距离的自由步行。
B、治疗方法与训练,训练方法基本上同L1-2水平患者。但行走功能更好,而且多为四点或两点步,步态近似常人。
脊髓损伤(spinal cord injury,SCI)是一种较常见的严重致残的病变,国外有资料占残疾患者的3.3%,年发病率在美国为30~32/百万,另有20/百万在人院前死亡。我国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统计北京市为6.7/百万,上海市为13.7/百万,国内外发病率都有增加的趋势。
SCI多指外伤引起的脊髓损害,致伤原因国外报道依次为车祸(47.7%)、高空坠下(20.8%)、运动创伤(14.2%)暴力(14.8%),其他有挤压伤等,运动中发生的SCI约有2/3见于跳水。我国北京的资料则以高空坠落最多,占41.31%,车祸次之占21.81%,打击伤、砸伤占16.7%,高坡跌下或滑倒占14.6%,运动损伤占2.78。我国1976年唐山地震曾造成大量SCI患者。SCI也可因炎症、变性、肿瘤、血管病变及先天性因素等原因引起,有人据估汁病变引起的SCl发生率与外伤引起的大致相等,本文着重就外伤性SCI的康复进行讨论。
脊髓损伤的部位分布因损伤机制而异,统计数字也受病例来源的影响。.冠用礼与何锦章分析唐山地震引起的病例1007例,颈部损伤占1.6%,T1~T1l占19.5%,Tl2~L1,占70.5%,L2~L5 占18.2%,骶部损伤占0.2%,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4年中收治的605例分析,颈椎占28.6%,T1~T10,占18.2%,胸腰段占50.6%,腰骶段占2.6%。
以往SCI近期及远期死亡率极高。由于早期急救,对并发症的处理、护理及康复医疗的进步,死比率已太为降低。第--次世界大战美军2324名SCI伤员1年内死亡率高达90%,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军5743例SCI伤员至1958年的总死亡率降至13.9%。SCI的远期存活率与损伤高位、完全程度以及患者年龄明显有关。美国国家SCI数据库(NSCID)资料伤后10年生存率不完全截瘫为91.8%、完全性截瘫为90.9%、不完全四肢瘫为86.2%、完全性四肢瘫为78.2%,而非SCI人口为98%。据DeVivo1992年分析]973-1984年发生的9135例存活至少24小时的患者,其12年存活率与相对存活率(即占非SCI人口存活率的),大部分患者存活率已达一般人口的以上,而老年完全性四肢瘫患者的死亡率仍很高。50岁以上组(平均62岁)存活时间的中位数为1.8年,仅为非SCI组18年的10%。又据whiteneeck于l991年报道832例15-55岁发病存活1年以上的SCI患者,伤后10、20、30、40年时的存活率依次为85%、71%、53%及35%,平均存活31.65年。
后期死亡主要由于并发症。两种最主要的致死并发症为压疮并发败血症及尿路感染,其次为呼吸系及心脏并发症。上述DeVivo资料有6.%3为心理障碍自杀致死。
我国1976年7月唐山地震致瘫后住院治疗的530例中自1980至1988年死亡47例,年病死率平均约1,其中因尿路感染引起慢性肾功能衰竭及败血症致死者约占21%,压疮而引起败血症及急性肾功能衰竭者约占21%。有1例因心理障碍自杀致死。
鉴于以上情况,SCI康复的目的是防止并发症,提高生存率,促进功能恢复及尽量利用残存功能以恢复生活自理、行动及工作能力。SCI的康复是--个艰巨的过程,为此除改善急救及早期治疗质量外,需要康复医疗人员与骨科、内科、泌尿科医师的紧密配合,并需要心理治疗、康复工程、康复护理的通力合作。